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許可收費標準
- 異動日期:110 年 01 月 14 日。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 法規類別: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專業技師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簽證申請許可之收費如下: 一、新申請: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二、重新申請及變更許可事項申請:每件新臺幣一千元。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