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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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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1 年 12 月 12 日
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九章 附則
§ 52–53
共 2 條
第 52 條
開啟 ›
本規則發布施行前,已入學各校修業之學生、研究生,均適用之。
第 53 條
開啟 ›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三十一日修正發布之
第二十三條
,自一百零二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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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學位授予及畢業證書發給
§ 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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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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