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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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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編 證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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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80 年 05 月 07 日
證券發行人、證券商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五章 其他事項
§ 25
共 1 條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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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如為金融機構兼營者,所編製之財務報告係指其經營承銷、自營或經紀等業務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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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財務報告名稱及格式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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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資產負債表
§ 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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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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