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看課程介紹
→
搜尋
⌘K
購物車
我的課程
我的書籤
會員
免費註冊
登入
法律人
/
全國法規
/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
第六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9 年 08 月 03 日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第六章 附則
§ 26–27
共 2 條
第 26 條
開啟 ›
本公司從業人員之培訓與發展,應按組織及業務需要,配合個別需求規劃制度妥訂計畫實施,並適時評估成效,以有效運用人力資源。
第 27 條
開啟 ›
本準則施行日期,由經濟部定之。
本準則修正條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上一章
第五章 退休、撫卹與資遣
§ 15–25
回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全球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學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