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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3.02.07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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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得視業務需要,由主任委員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任期一年為限,期滿得續聘之。 前項顧問不得逾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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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顧問得就公平交易事務及本會掌理事項,向主任委員提供意見,並備諮詢。但不得就個別公平交易事件,提供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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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顧問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 本會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 (含參事) 得列席前項會議。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全文共 7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3.02.07,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