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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國際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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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會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87 年 01 月 07 日
交通部電信總局國際電信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四章 會議
§ 23–25
共 3 條
第 23 條
開啟 ›
本局對外行文以局長名義行之;授權事項之行文,由相關主管負責
核
判。
第 24 條
開啟 ›
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處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請
核定
。
第 25 條
開啟 ›
各級人員職責,依其職務說明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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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分層負責
§ 15–22
下一章 →
第五章 一般事務管理
§ 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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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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