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車輛編用辦法 第五章 給付計算

§ 15–173

15
公共需要租用車輛,應依政府核定之公路客、貨運輸費率,全額付費。其他有關之補給、修護、損壞及意外事故等費用,由車輛所有人自行負擔。
16
公共需要調用車輛,應依政府核定之公路客、貨運輸費率全額付費。遇其發生意外事故,公共需要機關應為之協助及補助。
17
調用之車輛,發生事故所致之損害賠償、傷亡撫卹或補償事宜,由公共需要機關與車輛所有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應由公共需要機關之上級機關召集相關機關協調解決之。
車輛編用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