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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設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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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編 無線電信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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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0 年 11 月 12 日
船舶設備規則 第五章 附則
§ 288-5–288-6
共 2 條
第 288-5 條
開啟 ›
(刪除)
第 288-6 條
開啟 ›
船舶所有人向電信
主管機關
申請指配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航政機關或各級漁政主管機關同意新建(購)函或船舶國籍證書等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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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船舶無線電通信設備之維修規定
§ 288-1–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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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通則
§ 28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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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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