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三章 學習引水人

§ 24–307

24
學習引水人應隨同引水人上船學習領航,不得單獨執行領航務。
25
中華民國國民經甲種引水人考試錄取者,得申請在港埠沿海為學習引水人。
26
中華民國國民經乙種引水人考試錄取者,得申請在內河、湖泊為學習引水人。
30
學習引水人學習領航期滿,由引水人辦事處出具學習成績考表以密件函送交通部轉送考選部。
引水人管理規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