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七章 航行

§ 38–403

38
  1. 具有駛上駛下功能之高速船應確保駛上駛下空間之貨物與車輛均依繫固手冊妥善繫固。
  2. 前項船舶之船長應依水密裝置啟閉之系統性監視與報告,確保該船於任何航次、船舶離開船席前,繫固作業、風雨密門或水密門之啟閉均確實完成並作成紀錄。
39
載客之高速船所有人或營運人應於開航前提供船長下列資料,並備置於船公司: 一、乘客名冊。 二、緊急情況時需要特別照料或協助者之資料。
40
  1. 夜間航行之載客高速船應配置雷達及符合國際標準組織一六二七三性能標準之夜視儀,並有適當之駕駛室燈光控制設備。
  2. 高速船不符合前項規定,或遇有雷達或夜視儀故障,或夜間航行人員配置不足時,夜間航行速度應降至十五節以下。
高速船管理規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