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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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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5 年 01 月 14 日
大眾捷運法 第八章 附則
§ 53–54
共 2 條
第 53 條
開啟 ›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行車安全、修建養護、車輛機具檢修、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及附屬事業經營管理辦法,由營運之地方
主管機關
擬訂,報請中央主管機關
核定
。
第 54 條
施行日期
開啟 ›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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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罰則
§ 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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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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