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13.12.09
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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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如下:
一、錠狀膠囊狀食品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四千元。
二、食品添加物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六千元。
三、特殊營養食品之查驗登記,分別如下:
(一)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二)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每件新臺幣六萬元,其行審查會議程序者,每件加收新臺幣十四萬元。
四、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查驗登記,每件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五、食品添加物及錠狀膠囊狀食品之許可證(許可文件)展延、變更、遺失補發、移轉、污損換發,每件新臺幣四千元;變更登記之申請以項目計費,其中屬製造廠名稱、申請商名稱與地址或負責人之變更者,檢附所有許可產品清冊,並載明許可字號、產品中文名稱及許可文件有效期限,得以一件計。
六、特殊營養食品之許可證(許可文件)展延、變更、遺失補發、移轉、污損換發,每件新臺幣四千元;變更登記之申請,屬同一許可證之不同登記項目變更,或不同許可證之相同登記項目變更者,其收費均以一件計。
七、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許可證變更登記、展延者,每件新臺幣六千元;變更登記之申請以項目計費,其中屬製造廠名稱、申請商名稱與地址或負責人之變更者,檢附所有許可產品清冊,並載明許可字號、產品中文名稱及許可文件有效期限,得以一件計。
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許可證遺失補發、污損換發、移轉者,每件新臺幣八千元。
九、食品、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核發、換發、補發之許可證,每件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十、食品、食品添加物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物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二千四百元。
十二、食品、食品添加物加工衛生證明申請案之速件書面審查,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十三、食品、食品添加物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檢驗報告申請案之實地查核或抽驗,每件新臺幣四千六百元。(本款費用未包含實驗室之檢驗費用)
十四、食品、食品添加物自由銷售證明、檢驗報告、衛生證明、加工衛生證明書,正本每件新臺幣一千元,副本每份新臺幣一百元。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食品及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等相關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全文共 3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3.12.09,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