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依糧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3.10.24
糧商登記規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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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所定收費金額,每三年應辦理定期檢討一次。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糧商登記規費收費標準全文共 4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3.10.24,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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