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設主管會報,每月舉行一次,由主任主持,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其出席人員如左:
一、主任、技正、秘書。
二、課長、室主任、股長。
三、主任指定之人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辦事細則 第四章 會報及會議
§ 17–18共 2 條
本中心每年召開職業訓練業務檢討會一次,於年終舉行,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檢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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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8共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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