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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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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技術生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3 年 02 月 27 日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八章 技術生
§ 35–36
共 2 條
第 35 條
技術生工作範圍之限制
開啟 ›
雇主不得使技術生從事家事、雜役及其他
非
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但從事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清理者不在此限。
第 36 條
技術生之工作時間
開啟 ›
技術生之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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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職業災害補償
§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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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工作規則
§ 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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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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