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第四章 代行檢查機構與代行檢查員

§ 17–182

17
本法第十七條所定得由代行檢查機構指派代行檢查員實施之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檢查,指定期檢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檢查。
18
依本法第十七條受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為行政機關者,其代行檢查範圍以所屬事業所有之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為限。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