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看課程介紹
→
搜尋
⌘K
購物車
我的課程
我的書籤
會員
免費註冊
登入
法律人
/
全國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
第四章 會議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3 年 05 月 17 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四章 會議
§ 13–14
共 2 條
第 13 條
開啟 ›
本所每週舉行所務會議一次,每月舉行動員月會一次,並得召開訓練會議及訓練檢討會議,其實施要點另定之。
第 14 條
開啟 ›
本所為處理特定事務,得召集各項臨時性會議,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人員參加。
← 上一章
第三章 權責
§ 10–12
下一章 →
第五章 附則
§ 15–16
回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全球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學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