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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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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2 年 09 月 13 日
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 第五章 附則
§ 18
共 1 條
第 18 條
開啟 ›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訂定發布之
第十二條第二項
及一百零八年三月八日修正發布之
第十二條第三項
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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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贊助及冠名贊助之管理
§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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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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