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6.12.2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組織法

  •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1開分頁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辦理地方政府機關公務人員訓練業務,特設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2開分頁 ›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訓業務之執行。 二、政府重要法制及革新措施轉介地方之研習。 三、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人事人員訓練、進修之研究及執行。 四、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職能評鑑與訓練之研究及執行。 五、地方機關數位學習及終身學習之推動。 六、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需求調查、訓練績效評估與在地化訓練之研究、執行及推廣。 七、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培訓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推廣。 八、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之輔導及諮詢。 九、接受委託辦理之訓練。 十、其他有關地方機關公務人員之訓練事項。
3開分頁 ›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組織法全文共 5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6.12.27,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