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議事規則及處務規程,由國家安全會議定之。
根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15條的規定,國家安全會議的議事規則及處務規程是由國家安全會議自行定制的。根據這條法條,國家安全會議有權制定和修改自己的工作程序和內部規範,以確保會議的順利進行和有效運作。具體的議事規則和處務規程的內容需要參考國家安全會議的相關文件或法規相關文件,以了解和詳細解釋其具體內容和適用情況。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照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國家安全會議議事規則及處務規程,由國家安全會議定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並酌作標點符號修正。
照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條次變更,並酌作標點符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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