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9條的第1款,該法自公布日起生效。根據該法的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決定。现行的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是根据2004年修正的版本制定的,因此该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需要查詢行政院的公告。 參考資料: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條文(截至2021年7月)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本次係部分條文修正,為配合日後政府組織改造時程,爰增列第二項,授權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以符實需。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及一百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修正第二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
本次係部分條文修正,為配合日後政府組織改造時程,爰增列第二項,授權行政院另定施行日期,以符實需。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修正第二項明定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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