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議會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規程辦理之。
根據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第2條的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本會議的會務處理應按照本規程進行。 例如,當處理會務時,如果沒有其他法律規定,則應根據該規程進行。參考資料是《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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