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處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各組室主管及奉指定人員出席。
根據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第30條的規定,秘書處處務會報由處長主持,各組室主管及被指定的人員參加。這表示在秘書處的處務會議中,處長擔任主持人,所有組室主管以及被指定的人員都可以參加。根據這個規定,處務會報是用來討論秘書處的事務和問題的,以便各組室主管和相關人員能夠共同參與決策和溝通。然而,我找不到和這個法條相關的具體案例或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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