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及院務會議事項,特訂定本規程。
根據上述內容,中央研究院處務規程第1條規定了中央研究院的設立目的和內容。這一條規定了中央研究院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及院務會議事項的職責和職務。具體來說,該規定確定了中央研究院是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構,其任務包括人文及科學研究、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等。此外,中央研究院也設有研究人員不同等級,包括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研究助理及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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