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根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31條的規定,該法律自公布日起生效。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的規定,法令明定自公布日施行,從公布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生效力。這意味著立法委員行為法在公布後的第三天起生效。舉例來說,如果立法委員行為法於7月1日公布,則該法律將在7月4日開始生效。根據這個原則,司法機關在審判案件時應遵守法律的時間效力範圍,不得將法律溯及適用或限制其適用範圍。 參考資料: 立法委員行為法 中央法規標準法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規定施行日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規定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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