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表之應付費用科目,指年度終了日或廢止專戶日前一日,有應付而未支付款項之餘額。
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48條規定,平衡表之應付費用科目,指的是指年度終了日或廢止專戶日前一日,存在應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應列入平衡表的應付費用科目中。 一個與參考資料有關的範例是,假設一家公司在2021年底結束時尚未支付的供應商款項,這筆款項應被列入平衡表的應付費用科目中。該款項會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中顯示,以反映公司尚未支付供應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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