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勳章條例1

快速跳轉
  1. 1.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
  2. 2.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勳章條例第1條規定了勛章的授予對象。根據這條法條,中華民國人民有在國家或社會有勳勞的情況下,可以被授予勳章。此外,根據同一法條的第2項,為了促進邦交的友好,外國人也有可能被授予勳章。 根據這些資料,我們可以得出以下解釋和觀點: - 勳章條例第1條明確規定了中華民國人民及外國人可以獲得勳章的資格,但沒有明確規定勳章的種類或級別。 - 根據勳章條例第1條,授予勳章的準則是對國家或社會有勳勞。但是,法條並沒有進一步解釋何謂「勳勞」,因此這可能需要透過行政解釋或相關法規加以明確。 - 外國人可以受到勳章的授予,這條規定可能有助於加強外交關係,以及表彰外國友人對中華民國做出的貢獻。 - 根據勳章條例的其他條文,勳章的種類、授予程序和其他相關事宜可能另有規定。為了更全面地了解勳章制度,需要參考勳章條例的其他條文和相關法規。 就目前所提供的資料來看,沒有具體的案例與該法條有直接關聯。要深入研究該法條,需要進一步參考勳章條例的其他條文,以及相關的行政解釋和判例。

立法沿革 2

(0300124 制定)

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由國民政府授予勳章。   國民政府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0681228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   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300124 制定)

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由國民政府授予勳章。   國民政府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0681228 全文修正)

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   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勳章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勳章條例第 1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有勳勞於國家或社會者,得授予勳章。為敦睦邦交,得授予勳章於外國人。」(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勳章條例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勳章條例第 1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6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