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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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研究主旨。 二、背景分析。 三、研究方法及步驟。 四、研究人員及分工配置、研究人員學、經歷、主持人及協 (共) 同主持人參與政府委託研究計畫情形。 五、研究經費。 六、研究進度。 七、研究預期成果。 八、相關參考資料。 九、GRB表。 委託研究計畫如須出國考察,應另提出國計畫書,併委託研究計畫書審查;考察報告應列為研究報告附錄或由委託機關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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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情境中提到的行政院所属各機關委託研究计畫管理辦法第8條,各機關委託的研究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研究主旨、背景分析、研究方法及步骤、研究人员及分工配置、研究经费、研究进度、研究预期成果、相关参考资料和GRB表。如果需要对计划进行国外考察,则需另外提交国家计划书,并与委托研究计划书一同审查;考察报告应作为研究报告的附件或由委托机关存档备查。 參考資料: 1. 行政院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60041) 2. 陳奉瑜 (2019). 國家政策科學獎得獎論文寫作手冊. 國家政策科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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