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行政程序法 第 2 條

  1. 1.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
  2. 2.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
  3. 3.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界定行政機關為具單獨法定地位、從事公共事務的組織,受託行使公權力者於委託範圍內亦視為行政機關。

Q · 民間公司做的決定,也算政府行為嗎?

依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第 3 項,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所以受交通主管機關委託執行拖吊的民間公司、受監理機關委託的驗車廠,在那項業務上做的決定是行政處分,當事人應走訴願與行政訴訟,而非民事訴訟。判斷關鍵是「該業務是否經政府依法委託」。

白話解讀

你跟政府打交道的時候,腦中浮現的畫面大概是公所、稅務局、警察局。但法律上「行政機關」的範圍比你想的大得多,而且它的邊界直接決定了你能不能用行政法保護自己。拖吊你車子的民間拖吊公司,如果是受政府委託執行的,在那個動作的範圍內,它就是「行政機關」。你被它拖走的車不是民事糾紛,是行政處分,你可以提訴願。但如果你搞不清楚這條,你會去打民事官司,方向從一開始就錯了。這條同時也定義了什麼叫「行政程序」:從政府開罰單、跟你簽約、訂法規、做都市計畫、到處理你的陳情信,全部都歸這部法管。換句話說,這條畫出了一個圈,圈裡面的事你可以用行政程序法當武器,圈外面的事你要找別的路。

法律定性

行政程序法第 2 條為行政程序法的總則性定義條文,分三項界定核心概念:第一項定義「行政程序」涵蓋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序;第二項定義「行政機關」為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第三項將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行政程序法第 2 條在規定什麼?

界定「行政程序」與「行政機關」的範圍,是判斷能否走行政救濟的入口條文。

Q2怎麼判斷一個組織是不是行政機關?

看三件事:是否代表國家或地方政府表示意思、是否從事公共事務、是否具單獨法定地位,三者皆是即為行政機關。

Q3民間公司也可能是行政機關嗎?

可以。受政府委託行使公權力者,於委託範圍內依第 3 項視為行政機關。

Q4拖吊我車的民間公司,我該告誰?

若該公司受交通主管機關委託執行拖吊,應向主管機關提訴願,而非對拖吊公司提民事訴訟。

Q5管委會的決定能訴願嗎?

不能。管委會非行政機關,其決定不受行政程序法拘束,只能走民事訴訟。

Q6行政程序包含哪些行為?

行政處分、行政契約、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行政計畫、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程序。

Q7判斷錯對象會怎樣?

走錯程序會錯過訴願 30 日法定期間,且可能因被告不適格被駁回,方向從一開始就錯。

Q8受託範圍以外的行為也算行政處分嗎?

不算。受託團體僅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超出範圍的行為屬其自身行為,不受行政程序法規範。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is_agencynot_agency
舉例公所、稅務局、受託拖吊公司(委託範圍內)公寓大廈管委會、純民事契約相對人
救濟途徑訴願 → 行政訴訟民事調解 → 民事訴訟
受程序法拘束受行政程序法正當程序拘束不受行政程序法拘束
時效訴願 30 日(漏教示延為 1 年)依民法請求權時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行政手続法 第2条(定義)
🇰🇷 韓國행정절차법 제2조(정의)
🇨🇳 中國中國無統一行政程序法典,行政機關及程序定義散見於《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單行法
🇩🇪 德國VwVfG § 1(Anwendungsbereich)+ § 9(Begriff des Verwaltungsverfahrens)
🇫🇷 法國Code des relations entre le public et l'administration (CRPA), art. L100-3(définitions)
🇺🇸 美國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5 U.S.C. § 551(definition of 'agency')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