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行政程序法 第 6 條

行政行為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是平等原則在行政程序的具體化,差別對待必須具備可受檢驗的正當理由。

Q · 政府對我比較嚴格或處理比較慢,可以告嗎?

依行政程序法第6條,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重點不在「政府有沒有對你比較嚴」,而在「同類條件的案件是否被不同處理,且機關提不出正當理由」。你需要先找到條件相同但待遇不同的比較對象,再以書面要求機關說明差別理由;機關說不出正當理由,就構成違法差別待遇,可於處分送達後30日內提起訴願。

白話解讀

你去戶政事務所辦事,隔壁窗口的人跟你辦一樣的東西,承辦人笑臉相迎、十分鐘搞定。輪到你,對方臭著臉,要你補一堆文件,拖了三個禮拜。你心裡不舒服但說不上來哪裡不對。這條告訴你哪裡不對:政府對你和對他,處理同樣的事,給了不同的待遇,而且沒有正當理由。這就是違法。不是「態度不好」的層次,是「你可以打行政訴訟」的層次。但這條最精妙的地方在四個字:正當理由。它沒有說政府不能區別對待,它說的是「你得給我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低收入戶減免規費?正當理由。原住民加分?正當理由。但「因為你是外籍配偶所以多審三個月」?你最好給我解釋清楚這三個月多在哪裡。

法律定性

行政程序法第6條為平等原則之規範,要求行政機關對相同事件為相同處理、對不同事件為合理差別處理,差別待遇必須具備可受檢驗的正當理由,否則構成違法之恣意。其核心不在禁止一切差別,而在禁止「欠缺正當理由」的差別。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行政程序法第6條是什麼?

平等原則的具體化規範,要求行政機關差別對待人民時必須具備正當理由,否則構成違法恣意。

Q2什麼是正當理由?

說得過去、可受檢驗的差別依據,如低收入戶減免規費、高風險業者加強審查;單純「案量大」「依序處理」未必算。

Q3政府對我比較嚴格就是違法嗎?

不一定。法律允許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違法的是「說不出理由」的差別,而非差別本身。

Q4覺得被差別對待但沒證據怎麼辦?

只需提出同類情況被不同處理的初步表面證據,舉證責任會部分轉由機關說明差別的正當理由。

Q5外國人在台灣受第6條保護嗎?

受保護。保護對象是所有行政行為相對人,不限國籍,但本身有法律依據的差別屬有正當理由。

Q6機關說有行政裁量空間,還能告嗎?

能。裁量不是無限的,相同條件不同裁量結果若無正當理由,構成裁量濫用,可受法院審查。

Q7主張差別待遇要在什麼時間內?

行政處分送達後30日內提訴願;未附救濟教示者延長為1年。

Q8可以怎麼逼機關說明差別理由?

在訴願書寫明「同類案件A處理方式為X,本件條件相同卻為Y,請機關說明差別待遇之正當理由」,將舉證壓力轉給機關。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判準範例結果
合法差別待遇有可受檢驗的正當理由低收入戶減免規費、高污染工廠加強審查合法
違法歧視欠缺正當理由或理由經不起檢驗同條件申請拖延、額外要求公告未列的文件違法,可訴願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国憲法第14条(法の下の平等)
🇰🇷 韓國행정기본법 제9조(평등의 원칙)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德國Grundgesetz Art. 3 Abs. 1(Gleichheitssatz)+ Selbstbindung der Verwaltung
🇫🇷 法國Principe d'égalité(CE 1951, Société des concerts du conservatoire)
🇺🇸 美國U.S. Const. amend. XIV(Equal Protection Clause)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