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3

快速跳轉

本辦法所稱採購專業人員,指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3條,該辦法中所指的「採購專業人員」,是指已經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的人。這意味著在辦法規定的範圍內,只有通過相應資格考試的人才被視為採購專業人員。 參考資料: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相關函釋 1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 3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採購專業人員,指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