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採購專業人員調任其他機關辦理採購,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不受影響。
根據「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機關採購專業人員若調任至其他機關辦理採購工作,其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不受影響。這表示,採購專業人員不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訓練,即可轉任到其他機關擔任採購相關職務。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採購專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得到有效運用,並且提供彈性的人員調度機制。 參考資料: -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政府採購網站,https://web.pcc.gov.tw/pis/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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