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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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適用於工作範圍小,或工作範圍及內容無法明確界定,致總費用難以正確估計者。
- 2.前項服務費用,薪資之計算得為下列方式之一;薪資以外之其他費用,可另行計算給付。 一、採按月計酬法者,每月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月薪計算。 二、採按日計酬法者,每日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日薪計算。 三、採按時計酬法者,每時薪資可按契約所載工作人員時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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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15條對於計酬方式的適用情形進行了規定。根據該條規定,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適用於工作範圍小,或工作範圍及內容無法明確界定,致總費用難以正確估計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對於服務費用的計算,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按月計酬法時,每月薪資可以按照契約中所載的工作人員月薪計算;按日計酬法時,每日薪資可以按照契約中所載的工作人員日薪計算;按時計酬法時,每時薪資可以按照契約中所載的工作人員時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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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