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機關辦理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關委辦之專案管理,係在部分完成之狀態下由廠商接辦時,其所餘未完成部分之服務費用除依第十二條所定方法之一計算外,並得加計檢討已完成部分所需費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