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之訴,除本法及本章別有規定外,準用第二章關於各該審級訴訟程序之規定。
根據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 72 條,再審之訴除了本法及本章另有規定外,還適用第二章關於各該審級訴訟程序的規定。這表示再審之訴在程序上會受到第二章的相關規定約束。具體而言,在再審程序中,會依照第二章的相關規定進行,包括但不限於相關程序、裁判書的送達、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等。在具體案例方面,需要參考最新的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相關裁判書和判決書,以找到與第 72 條有關的相關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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