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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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抄錄或攝影政府資訊,每二小時收取費用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算。但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其費用得予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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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2條的規定,閱覽、抄錄或攝影政府資訊的費用為每二小時收取新臺幣二十元,不足二小時則以二小時計算。然而,供學術研究或公益用途者,其費用可以予以減免。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學者前往轉型正義委員會閱覽某份政府資訊,並花了1小時30分鐘的時間,依照此規定,他只需支付二小時計算的費用,也就是新臺幣二十元。因為他的目的是進行學術研究,所以可以享受費用的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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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