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由高至低,分為 A 級、B 級、C 級、D 級及 E 級。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2條明確規定,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的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由高至低分為A級、B級、C級、D級和E級。根據最新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機關在確定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時,需考慮其資通訊系統之特性、重要性,以及資訊安全風險等因素。例如,某公務機關運用大量涉及個人隱私的資訊,並處理敏感性高的資訊,該機關需被評定為較高的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如A級或B級。而某非公務機關主要提供一般服務,處理的資訊較為普通且不敏感,該機關則可能被評定為較低的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如D級或E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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