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述法規,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5 條包含以下條款: 1. 第一條款規定了本準則所謂的會計事項的範疇,包括資產、負債、淨值、收入和支出的增減變化。 2. 第二條款指出會計事項可以分為對外會計事項和內部會計事項。對外會計事項涉及了財團法人與外部人員之間的權責關係,而內部會計事項則不涉及財團法人以外的人員。 3. 第三條款規定了會計事項的記錄應該遵循雙式簿記方法。 以上資料引自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最新版本(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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