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之廠商資格限制條件及審查作業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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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依本辦法對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及審查廠商之證明文件,如有疑義,得洽請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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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參考資料,第5條規定了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採購時對廠商資格的限制條件及審查作業辦法。根據這個條文,機關需要訂定對廠商資格的限制條件,並審查廠商所提供的證明文件。如果對於這些限制條件或證明文件有疑義,機關可以向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尋求意見。 這個條文的參考資料可以是《政府採購法》及其執行細則。根據這些法規,機關在進行國家安全採購時需要針對特定的廠商資格訂定限制條件,例如要求廠商具有特定的證明文件或資格。機關也需要審查廠商所提供的證明文件,以確定廠商是否符合這些限制條件。如果對於這些限制條件或證明文件有疑義,機關可以向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尋求意見,以獲得更多的指導或解釋。 參考資料: - 政府採購法 -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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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