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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2. 本準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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