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法 第 32 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存法第32條的規定,提存法自公布日起生效。提存法是指我國民法承襲大陸法系,用於保障公民財產權益的一項法律。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的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發生效力。因此,提存法在公布後的第三天開始生效。這意味著自提存法公布之日起,人們必須遵循該法規定,並且相關的提存手續等事宜也依據該法進行處理。關於提存法的一個範例是,如果在提存法施行後的某一天,某個人進行了提存申請,這個申請將依據提存法的規定進行審核和處理。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