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家事事件如下 一、民事訴訟法第九編所定人事訴訟事件。 二、非訟事件法第四章所定家事非訟事件。 三、其他因婚姻、親屬關係、繼承或遺囑所發生之民事事件。
根據提供的法規,家事事件處理辦法第 2 條列舉了家事事件的範圍,包括下列三類事件: 一、民事訴訟法第九編所定的人事訴訟事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編的規定,人事訴訟事件指的是與人身關係有關的民事案件,例如婚姻、親子關係、親屬權益等。具體的範例可以是離婚訴訟、子女撫養權訴訟等。 二、非訟事件法第四章所定的家事非訟事件。根據非訟事件法第四章的規定,家事非訟事件是指在家庭和親屬關係中發生的非訟案件,例如家庭調解、監護權指定等。具體的範例可以是離婚協議書的締結、監護權的指定等。 三、其他因婚姻、親屬關係、繼承或遺囑所發生之民事事件。這一類事件指的是與婚姻、親屬關係、繼承或遺囑有關的民事案件,例如繼承訴訟、遺囑撤銷訴訟等。具體的範例可以是遺產分割的訴訟、親屬繼法上的爭議等。 以上是根據提供的法規針對家事事件處理辦法第 2 條進行的逐條釋義,並分別舉出了相關的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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