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以下簡稱商業法院)商業調解委員之資格、遴聘、考核、訓練、解任、日費、旅費及報酬等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行之。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第 2 條規定商業調解委員之資格、遴聘、考核、訓練、解任、日費、旅費及報酬等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該辦法行之。商業調解委員的資格、遴聘、考核、訓練、解任、日費、旅費及報酬等事項受到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的規範。具體依據該辦法進行相關程序和規定。 參考資料: 商業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2019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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