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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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辦理選舉業務,得於直轄市及縣(市)設選舉委員會;其組織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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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9 條規定了中央選舉委員會的組織方式。根據該條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辦理選舉業務,並且可以在直轄市和縣(市)設立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的組織方式由中央選舉委員會通過命令來確定。 參考資料: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9 條
立法沿革 1 版
(0980522 制定)
本會為辦理選舉業務,得於直轄市及縣(市)設選舉委員會;其組織以命令定之。
立法理由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條規定:「公職人員選舉,中央、直轄市、縣(市)各設選舉委員會辦理之。」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第八款規定訂定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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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0522 制定)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條規定:「公職人員選舉,中央、直轄市、縣(市)各設選舉委員會辦理之。」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第八款規定訂定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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