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15

快速跳轉

秘書承處長、副處長之命處理業務,其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事項。 二、文稿之綜及代判事項。 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事項。 四、行政事務之管理事項。 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主持事項。 六、授權及交辦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15條,秘書應負責以下事項: 一、擬編工作計畫。 根據該條規定,秘書承處長、副處長之命,負責擬編工作計畫。這表示秘書在策劃管理公園相關工作時,需要提出具體的計畫內容。 二、綜核文稿及代判事項。 該條規定也指出秘書負責綜核文稿及代判事項。這表示秘書在文稿的編寫及文件的核准過程中,需要對文稿進行審查核實,並可以代理處長或副處長作出判斷。 三、協調各單位業務事項。 根據該條規定,秘書還需要負責協調各單位的業務事項。這表示秘書在工作中需要協調不同部門或單位之間的合作,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四、管理行政事務事項。 該條規定還提到秘書負責管理行政事務事項。這表示秘書需要確保辦公室的日常運作順利進行,包括文件管理、資料整理等相關行政事務。 五、籌備、出席或主持會議事項。 根據該條規定,秘書還需要負責籌備、出席或主持會議事項。這表示秘書在會議相關事務上,需要協助籌備會議內容、參與會議討論,甚至有時需要主持會議進行。 六、授權及交辦事項。 最後,根據該條規定,秘書負責授權及交辦事項。這表示秘書可以授權他人執行特定工作,或接受上級指示並將工作交辦給他人進行。 以上是對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15條的釋義。根據該條規定,秘書需要承擔上述六項具體的權責任務。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15 條規定:「秘書承處長、副處長之命處理業務,其權責如下: 一、工作計畫之擬編事項。 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事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