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之職掌如左: 一、關於本處研考事項。 二、關於本處公文之收發、繕校、用印、分發事項。 三、關於本處機要文電處理及印信典守事項。 四、關於本處公文時效管制及改進事項。 五、關於本處業務會議之協辦及處務會議之會議紀錄事項。 六、關於本處收支之出納事項。 七、關於本處公用車輛設置標準之訂定及其管理事項。 八、關於本處員工實物配給之領發事項。 九、關於本處財物之採購、收發、登記、保管、報廢及員工薪津表冊編製事項。 十、關於本處檔案管理及文件報告之編印事項。 十一、關於本處技工、工友之管理事項。 十二、關於本處廳舍及眷舍之營繕及分配管理事項。 十三、關於本處公保費、勞保費、福利互助金之計算及繳納事項。 十四、關於圖書資訊系統之策劃、督導、協調、審查及管理與資訊系統之設計及資料處理等事項。 十五、關於各種資訊硬體設備及軟體之租購、維護與使用技術之諮詢開發等事項。 十六、關於業務自動化、辦公室自動化之設計與推動事項。 十七、其他不屬各課室之職掌事項。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9 條的規定,秘書室的職掌如下: 一、關於本處研考事項。 例如,負責管理處的研究及考察相關事項,例如規劃國家公園的發展方向、進行生態保育研究等。 二、關於本處公文之收發、繕校、用印、分發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的公文流程,包括收發文件、校對文件、印製印章、文件的分發等。 三、關於本處機要文電處理及印信典守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部的機密文件和電子文件的處理,並負責保管管理公文的印信。 四、關於本處公文時效管制及改進事項。 秘書室負責監控公文的時效,並提出改進意見以提高辦公效率。 五、關於本處業務會議之協辦及處務會議之會議紀錄事項。 秘書室協助處務會議的籌備工作,並負責記錄會議內容。 六、關於本處收支之出納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的財務收支事項,包括處理款項的收入和支付等。 七、關於本處公用車輛設置標準之訂定及其管理事項。 秘書室負責制定公用車輛的標準並管理其使用。 八、關於本處員工實物配給之領發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員工的物資配給事項。 九、關於本處財物之採購、收發、登記、保管、報廢及員工薪津表冊編製事項。 秘書室負責處理處內財物的採購、收發、登記、保管和報廢,以及員工薪津表冊的編製。 十、關於本處檔案管理及文件報告之編印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的檔案和文件報告的編印工作。 十一、關於本處技工、工友之管理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技工和工友的事務。 十二、關於本處廳舍及眷舍之營繕及分配管理事項。 秘書室負責管理處內廳舍和眷舍的營繕和分配事項。 十三、關於本處公保費、勞保費、福利互助金之計算及繳納事項。 秘書室負責計算和繳納處內的公保費、勞保費和福利互助金等。 十四、關於圖書資訊系統之策劃、督導、協調、審查及管理與資訊系統之設計及資料處理等事項。 秘書室負責策劃、督導、協調、審查和管理圖書資訊系統,並負責設計和處理資訊系統的相關工作。 十五、關於各種資訊硬體設備及軟體之租購、維護與使用技術之諮詢開發等事項。 秘書室負責資訊硬體設備和軟體的租購、維護和使用技術的諮詢開發等工作。 十六、關於業務自動化、辦公室自動化之設計與推動事項。 秘書室負責設計和推動業務自動化和辦公室自動化相關事項。 十七、其他不屬於其他課室職掌的事項。 秘書室負責處理其他課室以外的事項。 參考資料: 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 9 條 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官方網站 (https://www.cpp.gov.tw/)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