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 處理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行之。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2條的規定,本處在處理業務時,除非另有法令規定,應依據該細則的規定進行操作。 這條規定強調了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在處理業務時應遵守細則的規定。至於具體的內容和範例,這段提供的文獻並沒有提到。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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