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隊職掌如下: 一、執行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災害急難之搶救及自然資源環境之保護事項。 二、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保管與維護事項。 三、電腦資訊業務之執行作業事項。 四、關於國家公園管理處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處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警察業務執行事項。
根據題目提到的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辦事細則第 9 條,該條列舉了警察隊的職掌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 執行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災害急難之搶救及自然資源環境之保護事項。 2. 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保管與維護事項。 3. 電腦資訊業務之執行作業事項。 4. 關於國家公園管理處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處理事項。 5. 其他有關警察業務執行事項。 依據辦事細則第9條,警察隊的主要職責是維護國家公園區域內的治安秩序,並在災害緊急情況下進行救援,同時保護自然資源和環境。此外,他們還負責使用、保管和維護警用裝備和器材,執行電腦資訊業務,與國家公園管理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業務聯繫和處理,以及執行其他與警察業務相關的事項。 請注意,我們無法提供最新的參考資料,因此上述解釋是基於提供的內容進行分析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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