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國家公園警察大隊辦事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隊職掌如下: 一、執行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災害急難之搶救及自然資源環境之保護事項。 二、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保管與維護事項。 三、電腦資訊業務之執行作業事項。 四、關於國家公園管理處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處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警察業務執行事項。
警察隊職掌如下: 一、執行國家公園區域內治安秩序之維護、災害急難之搶救及自然資源環境之保護事項。 二、警用裝備器材之使用、保管與維護事項。 三、電腦資訊業務之執行作業事項。 四、關於國家公園管理處及相關單位業務聯繫處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警察業務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