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正、技士、技佐、課員、辦事員、書記承長官之命處理應辦事項。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第17條,技正、技士、技佐、課員、辦事員、書記應依長官的指示處理相關事項。具體來說,這些職位的人員被授予在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內執行特定任務的權限和責任。他們根據長官的授權和指示,完成各種工作任務,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工作、行政事務、文件處理等。在工作過程中,他們需要遵守相關法規和內部規定,並確保任務按照組織的要求完成。這些規定有助於確保雪霸國家公園的運作順利和有效。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