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3

快速跳轉

本隊隊長綜理隊務,並設下列各課、中心、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 一、災害預防課。 二、災害搶救課。 三、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四、人事管理員。 五、會計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3條中規定,該消防隊設有災害預防課、災害搶救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人事管理員和會計員等單位。這些單位的職責分別如下: 1. 災害預防課:負責預防災害的相關工作,可能包括進行災害風險評估、制定災害預防計劃、推行災害預警系統等。 2. 災害搶救課:負責處理災害搶救工作,可能包括應對火災、地震、水災等各種災害情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和救援工作。 3.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和協調災害救援和救護工作。這個中心可能是災害發生後的指揮中心,負責協調各個單位的應變措施並指揮救援行動。 4. 人事管理員:負責處理人事事務,可能包括人員招聘、訓練、考核和晉升等。 5. 會計員:負責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包括預算編制、財務監督和報表統計等。 以上是根據提供的資料來解釋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3條的含義。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3 條規定:「本隊隊長綜理隊務,並設下列各課、中心、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 一、災害預防課。 二、災害搶救課。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消防署花蓮港務消防隊辦事細則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